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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东乌旗公安局加强警车管理促进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16-11-03〗 〖来源:锡盟公安局〗〖作者:〗 〖打印〗 〖关闭

  为切实加强警车管理使用,树立警察队伍良好形象,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公安局呼热图淖尔派出所组织民警认真学习《警车管理规定》,强化交通法规和遵纪守法教育,切实提高民警安全意识。  

  一是强化安全意识。教育民警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依法行车,安全行车。要求全体民警坚决执行《警车管理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五条禁令”,坚决杜绝酒后驾车问题的发生。   

  二是落实责任加强管理。教育全体民警切实强化自律意识,严格遵章驾驶,规范使用警车,杜绝民警违规驾驶警车的现象。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将警用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工作内容,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学习教育制度,每季度组织民警集中学习上级关于加强车辆管理的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从思想上时刻绷紧安全弦;做到警车使用随时登记,切实加强每一个环节的管理,使警车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加强车辆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警车的行驶状况,定时维修,确保不开“病车”、“故障车”上路,及时清除各类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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