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太仆寺旗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虚构交通事故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件,违法行为人赵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10天。
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虚假信息,经查,12月30日20时30分许,在宝昌镇建设南路宝龙小区北门北侧50米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太旗交管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因事故车辆有一名驾驶员被困车内,民警及时联系120医护人员及消防官兵赶赴现场进行救援,本次事故造成两名驾驶员受伤,车辆不同程度损坏,但两车均无乘员。事故发生后赵某某利用微信发送现场视频并散布谣言,称该起事故造成10死1伤,被大量网友围观转发,引起热议,造成恶劣影响。
赵某某利用网传虚构事实,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给予行政拘留十天的行政处罚。
在此太仆寺旗公安局提醒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