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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衷“以@币积分兑现金” 老人赔光养老金

〖发布日期:2017-07-19〗 〖来源:锡盟公安局〗〖作者:〗 〖打印〗 〖关闭
 案件回放

  去年10月,已退休的贾大伯被朋友拉到某酒店参加了一个电子产品的推介会。现场主持人向大家推销一款集导航、视听、通话于一体的云科技服务产品,产品由一家名为益科之星的电子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益科之星)推出。

  推销者表示,这款产品本身并不是盈利的关键,它只是一个“身份”。投资者只要花2000元购买1套益科之星系列套装,即可成为公司会员,每日便可获得32个@币,每个@币可兑换1个电子积分。32个@币中,16个积分为分红积分,可用于提现,1个电子积分等于1元人民币,最多可分红100次;另外16个积分为购物积分,可用于日后在其专属购物网站购物。不仅如此,公司还鼓励先加入的老客户介绍更多的亲友加入,并许以高额的回报。

  在80%的百日回报率诱惑下,贾大伯花2万元购买了10套产品。最初的两个月,公司还能基本满足大伯的提现要求。但是到第3个月,贾大伯再次在网上申请@币提现时,却被告知公司系统正在进行新旧服务器转接,暂不受理兑现业务。

  此后,公司又以数据整合等理由,再次延迟客户的提现请求。这样的状况一直延续到今年4月,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益科之星公司的网站忽然停用,客服人员也随即彻底失联。贾大伯等投资者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案件分析

  根据前期的侦查,办案民警确定,贾大伯遇到的是一个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之实的违法犯罪团伙。

  嫌疑人利用投资电子货币、高科技产品为幌子,捏造所谓@币等虚拟货币套取资金,然后在投资者的提现之路上层层消耗积分,拖延、限制、阻挠提现,最终卷款跑路。

  民警支招

  张宁(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民警):

  以网络虚拟货币为名进行非法集资的经济犯罪活动,一般采用合法工商登记来打掩护,通过媒体宣传、请专业人士背书来获取信任,通过转移经营收益权等结构设计规避法律,合法外衣下的非法活动给人们辨识增加了难度。

  防范此类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需要金融、金融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实施跨部门协作。同时,群众也需了解相关预防知识,增强辨别能力。

  投资者要树立理性投资的观念。对任何以重利吸引投资者的投资项目,要保持警惕;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要仔细查看公司信息发布是否完整及时;要看资金归集的账户是否为银行托管的账户,如果是自然人或者是平台自己的账户,就可能存在很大风险,此外还要看投资平台的资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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